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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送自行放弃入学和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名单暨省内高校专科补录工作的通知(节选)

  • 时间:2015-09-24
  • 来源:
  • 作者: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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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招普[2015]22号

各高等学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招生办: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5〕239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招办[2015]5号)精神,现将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送自行放弃入学和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名单暨专科层次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自行放弃入学和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名单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规定,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的有关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高校应认真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和复查取消资格的河南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在规定时间内传报我省招办。

高校向我省报送名单的范围应包括2015年普通高校在豫招生网上录取各批、各类所有未报到以及入校未通过复查的新生。报送时间定于9月15日(周二)8点至9月17日(周四)18点,报送办法见附件。

我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和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名单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与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并将考生录取不报到的事实载入考生个人电子档案诚信记录,在下年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凡高校未报送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视为高校在校学生,下年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对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依据违规事实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报送自行放弃入学和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名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录取新生通知书发放、未报到考生核查和新生入校资格复查等工作。要按照省招办网上核准录取的考生名单及语文、数学考试入场照片和答卷笔迹图像(通过河南高招在线下载),逐一认真核对,落实准确。复查核对工作要责任到人,谁核对、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报送的名单准确无误。由于漏报、误报相关学生名单,造成报到学生学籍无法注册、未报到学生下年高考无法报名等遗留问题的,有关高校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关于省内高校高职高专补录工作的安排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所有高校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省内高校,可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全省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在未录取的考生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和原录取规则进行补录。具体安排如下:

(一)今年专科层次招生(含体育、艺术、普通专科及对口专科)的省内高校需要参加补录的,须按我办规定时间和办法报送自行放弃入学与复查取消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本校专科缺额基础上,申报参加专科层次补录计划(报送办法见附件),逾期未按要求申报补录计划的,视为不参加补录。

(二)我办对院校按规定办法报送的补录计划进行汇总整理,确定参加补录的学校及补录计划数,于9月23日(周三)10点,通过河南高招在线首页通告栏公布,高校按时登录核对省招办整理的补录计划是否有误(学校不再做计划调整),补录计划经核对确有错误的,请将本校《补录计划纠错说明》(含在豫招生代号、国标代码、校名全称、联系人电话、补录计划的修改意见)于当日18点前,传真我办审核修改,以免影响正常补录。我办将核对后的补录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符合补录条件并自愿参加补录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须于9月26日8点——9月28日18点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的填报志愿系统,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网上填报系统关闭后,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填报操作。对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有相关提示的,请考生注意核查或向当地招办咨询。已被录取的考生,无法再补报或改录。

(四)补录原则仍执行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备档分数线。我办于9月29日进行一次性批量投档。投档后院校下载、阅档、提交录检后结束今年全部录取工作。我办随后向学校寄发录取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