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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许昌学院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原则

  • 时间:2016-06-06
  • 来源:
  • 作者: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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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线。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九、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